未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怎样调整?

 人参与 | 时间:2024-11-19 04:31:47

未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有以下调整:

征收范围方面,未车农用运输车、辆购排量小于 150 毫升的置税征收摩托车不再征收。

最低计税价格取消,管理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申报的办法有效价格凭证核定纳税额,避免了“多缴税”。调整

新增退税条款,未车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辆购符合免税条件的置税征收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等情形,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管理

燃油车购置税方面,办法不排除购置税减半政策延期至明年底,调整甚至减免幅度扩大至 75%的未车可能性。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将持续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辆购分两个阶段执行,置税征收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免征,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减半征收,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同时,购买减免购置税的二手车需要缴纳购置税。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另外,提高了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技术门槛,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调整后不低于 200km,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调整后不低于 125Wh/kg。部分续航里程较低的车型,如五菱宏光 MINIEV 等,2024 年 6 月 1 日起不再享受购置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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